<%@LANGUAGE="VBSCRIPT" CODEPAGE="65001"%> 服務質素標準

 

服務質素標準

服務質素標準

本中心在管理及提供服務方面訂定了16項「服務質素標準」,以訂明應具備的質素水平。每項「服務質素標準」均有一套「準則」及「評估指標」說明。有關文件可向詢問處索閱。各服務質素標準如下: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

服務單位確保製備說明資料,清楚陳述其宗旨、目標和提供服務的形式,隨時讓公眾索閱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2

服務單位應檢討及修訂有關服務提供方面的政策和程序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3

服務單位存備其服務運作和活動的最新準確記錄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4

所有職員、管理人員、管理委員會和/或理事會或其他決策組織的職務及責任均有清楚的界定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5

服務單位/機構實施有效的職員招聘、簽訂職員合約、發展、 訓練、評估、調派及紀律處分守則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6

服務單位定期計劃、檢討及評估本身的表現,並制定有效的機制,讓服務使用者、職員及其他關注人士就服務單位的表現提出意見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7

服務單位實施政策及程序以確保有效的財政管理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8

服務單位遵守一切有關的法律責任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9

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以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0

服務單位確保服務使用者獲得清楚明確的資料,知道如何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1

服務單位運用有計劃的方法以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(不論服務對象是個人、家庭、團體或社區)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2

服務單位盡量尊重服務使用者知情下作出服務選擇的權利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3

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的私人財產權利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4

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保護私隱和保密的權利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5

每一位服務使用者及職員均有自由申訴其對機構或服務單位的不滿,而毋須憂慮遭受責罰,所提出的申訴亦應得到處理。

   

服務質素標準16

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。